公??? 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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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泰教辦師[2012]2號文件精神,經(jīng)本人申請教科室審核,我校陳文靜、陸杏穎、徐娟娟三位同志符合《江蘇英語教師雛雁培訓項目》的推薦條件。三位同志若通過省教育廳統(tǒng)一組織的筆試考核、篩選、審查后,將赴國外參加培訓,培訓時間暫定為8周,培訓經(jīng)費由省教育廳承擔,選拔考試期間的交通費、食宿費等由個人承擔。對以上三位同志有不同意見者請向教科室反映,公示時間5天。
聯(lián)系電話0523-82330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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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州實驗中學
2012年4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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