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 州 實 驗 中 學
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
(一)、各種儀器都要分類編號、入帳,做到帳目、卡片、標簽、實物統(tǒng)一,每學期清點一次,每年年底與總務處對帳一次,新添儀器及時入帳,做到帳物相符,帳帳相符。
(二)、儀器設備、試劑應分類存放,定位入櫥,陳列有序。按儀器性能要求做好防塵、防潮、防壓、避光等工作。
(三)、易燃、易爆、劇毒物品要專室專柜保管,專人專鎖管理,嚴格執(zhí)行危險品管理使用制度。
(四)、儀器外借、報損、報廢要辦理審批手續(xù),外借儀器要按時收回。
(五)、教師演示實驗需用儀器,先填寫實驗通知單,管理員按單做好準備,實驗后,管理員及時驗收,如有損壞,合理處理。
(六)、學生實驗準備好后,實驗員應試做一遍,確保實驗現(xiàn)象明顯、實驗成功。
(七)、經(jīng)常做好實驗室衛(wèi)生、保管工作,每學期對儀器、試劑清理一次,并將情況向領導匯報